外交关系分哪几级?
外交关系属于国家对外关系的范畴。
国际法意义上的外交关系,主要是指国家为实现其对外政策,由外交机关通过访问、谈判、缔结条约、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参加国际会议和国际组织等方式,在国际交往中形成的一种关系。
此外,正在争取独立的民族和政府间国际组织在一定的条件下依上述方式在外交活动中形成的关系,也属外交关系的范畴。
外交关系有多种形式,主要有正式的外交关系、半外交关系、非正式外交关系和国民外交关系。
正式的外交关系是以双方互派常驻使节为主要特征;半外交关系是以双方互派的外交使节停留在代办的级别上为主要特征;非正式外交关系是指两个尚未正式建交的国家直接进行外交谈判,并互设某种联络机构;国民外交也称为民间外交,其主要表现是两国的个人或民间团体相互进行友好访问的接触,就国际问题和两国关系的问题以及某些具体事务达成协议或签定民间协定,发展国家间的外交关系。
领事关系是指一国根据与他国达成的协议,相互在对方一定地区设立领事馆和执行领事职务所形成的国家间的关系。
二、国家外交机关和领事馆国家外交机关是指一国与另一国或其他国际法主体保持与发展外交关系的各种机关。
国家的外交机关可以大致分为国内的外交机关和驻国外的外交机关。
国内的外交机关有:国家元首、政府、外交部门。
国家驻外的外交机关通常有两大类,一类是常设的机关,如使馆、国家派驻国际组织的代表团;另一类是临时性的机关,如国家的特别使团和参加国际会议的代表团等。
领事馆是指根据国家间的协议,一国在另一国一定地点设立的,以便在该国一定区域内执行某种职务的机构。
领事馆分为总领事馆、领事馆、副领事馆和领事代理处四级。
领事馆通常只就护侨、商业和航务等事务与所在国的地方当局交涉。
三、外交特权和豁免为了对外交代表所代表的国家表示尊重,也是为了外交人员更好地行使其对外职权,驻在国给予使领馆及其人员在驻在国享有一定的特殊权利、优惠待遇和其他豁免权。
这些总称为外交特权和豁免。
外交特权和豁免包括使领馆的特权与豁免、外交代表的特权与豁免。
1、使领馆的特权与豁免。
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规定,使领馆主要有以下的特权与豁免: (1)馆舍不可侵犯;(2)使馆档案及文件不得侵犯;(3)通讯自由;(4)免纳捐税、关税;(5)使用国旗与国徽。
2、外交代表的特权与豁免。
外交代表是指使馆馆长或使馆外交人员。
外交代表的特权与豁免主要有:(1)人身不得侵犯;寓所、文字、信件、财产不受侵犯; (2)司法管辖的豁免;(3)免纳捐税、关税和免受查验。
两国关系的等级是怎么划分的?
从外交惯例来看,两国关系可以由以下等级划分:最高的,是特命全权大使作为国家元首的代表驻在对方国家;其次是外交部派的公使代表外交部;还有为了解决两国交往的杂事领事级别外交,这种领事几乎没有什么授权,是为了完成一定任务设定的类似办事员的官员;另外还有因为临时沟通互派的特使,这种特使使用的授权很重,甚至可以代表国家缔结条约。
大使级外交关系是什么意思?
大使级外交关系是最高级别的外交关系,代办级外交关系是最低层次的外交关系。大使级外交关系是最高级别的外交关系,也是当前国际上国与国之间正常外交关系基本采用的一种方式,是一个国家元首向另一个国家元首派遣的外交使节,享有最高的礼仪。
代办级外交关系是最低层次的外交关系,所享受的礼遇也是最低的,是一国外长向另一国外长所派遣的使节,在当前的国际关系中,代办级的外交关系并不常见,如果出现的话,说明两国关系遇到了问题。
外交关系
外交关系,是指国家为了实现对外政策,通过外交活动而与其他国际法主体交往而形成的关系。其形式多种多样。从官方的角度看,包括正式外交关系、不完全的外交关系、非正式外交关系;从非官方的角度看,还有国民外交。
正式外交关系是完全的外交关系,主要体现为双方互相派驻外交使节。正式外交关系是正常的外交关系,最为常见。
两国关系待办级什么意思?
代办,则是由一国外交部长向另一国外交部长派遣的,是最低一级的外交代表。所以代办级的外交关系规格最低,不是正式正常的外交关系。
外交代表按等级可分为大使、公使和代办。特例全权大使,简称大使,是外交代表中等级最高的,享有完全的外交特权和豁免权,其所享礼遇也较其他外交代表为高。特命全权公使,简称公使,也是一国元首向另一国元首派遣的外交使节,与大使同样享有特权和豁免权,但其礼宾等级次于大使。
代办,则是由一国外交部长向另一国外交部长派遣的,是最低一级的外交代表。其礼宾等级次于大使、公使,但所享外交特权和豁免权与大使、公使相同。
国家间的外交关系级别有几种?
对一些比较重要的国家,我们国家会派出一些级别比较高的外交官,比如,美国,英国,法国,俄罗斯等国,派出的都是部长级的大使,一般国家司局级大使。
国家之间的外交关系有那哪些级别?
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国家之间的外交关系可以分为大使级、公使级和代办级三种。 另外,国家间如果发生战争,首先要断绝外交关系,所以战争关系并不属于外交关系的一种。
什么是特级外交关系?
没有特级外交关系。
外交关系属于国家对外关系的范畴。外交关系有多种形式,主要有正式的外交关系、半外交关系、非正式外交关系和国民外交关系。正式外交关系就属国家交往正常化,是最高等级了。
国际法意义上的外交关系,主要是指国家为实现其对外政策,由外交机关通过访问、谈判、缔结条约、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参加国际会议和国际组织等方式,在国际交往中形成的一种关系。此外,正在争取独立的民族和政府间国际组织在一定的条件下依上述方式在外交活动中形成的关系,也属外交关系的范畴。外交关系有多种形式,主要有正式的外交关系、半外交关系、非正式外交关系和国民外交关系。
代办级外交关系是什么意思?
外交等级分为大使、公使和代办三个等级
大使:全称为“特命全权大使”,大使为外交使节的第一等级。
由一国元首向另一国元首派遣,享有比其他两个等级(公使、代办)的外交使节更高的礼遇,有权请求驻在国元首接见,与驻在国高级官员谈判。
主要职责为:负责外交代表机关职能的实施和遵照本国政府指令全权处理外交代表机关的事务。驻一国大使可以兼任驻另一国或两个以上国家的使节,但兼任必须得到接受国的同意,并正式向接受国国家元首递交国书,定期或不定期前往接受国履行大使职责。
公使:全称为“特命全权公使”或“全权公使”。
公使为外交使节的第二等级,由国家元首派遣,其所受礼遇仅次于大使,但实质地位、职务以及所享受的外交特权与豁免同大使相同。其任命需事先得到接受国的同意。
此外有些国家在大使馆中设有公使,此类公使与特命全权公使不同,不是使馆馆长,不由派遣国元首向接受国元首派遣,而是使馆中仅次于大使一级的外交官,其任命不需事先取得接受国同意。
代办:全称为“代为办理”。代办为外交使节的第三等级。委派使馆高级人员做使馆临时负责人,称“临时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