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桧怎么读(【阅读悦读丨历史】秦桧:说冤也冤,说不冤也不冤)

秦桧怎么读
文/洪与
(《精忠岳飞》中秦桧与赵小满) 当前浏览器不支持播放音乐或语音,请在微信或其他浏览器中播放 云朵上的歌谣 王牌 – 云朵上的歌谣 –>
我们对南宋都有脸谱化的认识:偏安一隅,不思进取,残害忠良,奸臣当道,民不聊生,等等。
而最脸谱化的,莫过于秦桧。
少读《说岳全传》,每每提起秦桧这厮,儿时玩伴们都义愤填膺,不仅把秦桧的祖宗八代咒骂一个遍,还扬言扒其皮,抽其筋,食其肉。
我胆儿小,不敢那么做,但还是想一拳把他打倒在地,再踢上几脚。
为什么那么恨一个死了800多年的人?
就是因为大人们和小说告诉我们,秦桧是大坏蛋,投降派,汉奸,卖国贼,奸臣,残害忠良。
要说秦桧,先得说说南宋初年的一些事儿。
1126年,靖康之变时宋徽宗、钦宗被金国所俘,北宋灭亡。1127年,宋徽宗第九子赵构在北宋应天府南京(今河南商丘)继承皇位,后迁都临安,史称南宋。
国家元首被外族抓走了,对于汉族来讲,是前所未有的耻辱,心理上无论如何也接受不了,岳飞在在《满江红》中的呐喊,至今犹振聋发聩:“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
宋朝以“仁孝”立国,难道赵构不想打回去,把父母兄弟姊妹救回来吗?(《精忠岳飞》中的 秦桧 ,罗嘉良饰)
赵构五月登基,启用主战的李刚为宰相,重用宗泽、张俊、刘光世、韩世忠等得力将军,下令各州府备战,修缮城池,加固防御工事;明里派出使者,向金人称臣以争取时间,暗地里也派出大量间谍,侦查敌人动静;在间谍汇报,金人欲以废张邦昌傀儡政府为由,计划大举进攻江、浙时候,颁布诏书:“奉元祐太后如东南,六宫及卫士家属从行,朕当独留中原,与金人决战。”
把家属转移到南方,他自己独留在中原,要与金人决战。你能说他没有恨?国恨家仇,任何人都比不过赵构。
随即,“诏暂驻淮甸捍御”,意思是坚决抵抗。
然而,金军势如破竹,锋芒直指赵构的行营,赵构开始了两年多的逃亡生涯,直到1130年。
1128年,赵构一路南逃,从应天府逃到扬州。(《精忠岳飞》 秦桧 ,罗嘉良饰)
次年二月,金军奔袭扬州,他只好狼狈渡江,经镇江府逃到杭州。九月,金兵渡江继续南侵,追击高宗,赵构继续南逃到越州(今浙江绍兴),随后又逃到明州(今浙江宁波),并自明州到定海(今浙江舟山),漂泊海上,逃到温州(今属浙江)。
直到建炎四年(1130年)夏,金兵撤离江南后,他才回到绍兴府(今浙江绍兴)、临安府(今浙江杭州)等地,后将临安府定为南宋的行在(临时首都)。
怎么一下子就这么窝囊了呢?兵呢?将呢?
几乎没有一只军队可以挡得住金人,李刚不能,张俊不能,韩世忠不能,刘光世比皇帝跑得还快。在这种情况下,他没有办法,只有跑,逃跑,逃亡。难道让国家元首身披铠甲,执戟站立在城门口,挡住金人?
我不认为赵构就那么贪生怕死。
将近三年的逃亡,可能令赵构看清了国家的实力,是战还是和,他肯定有过激烈的思考。(安徽亳州岳飞庙,秦桧夫人跪像)
张邦昌已死,金人又立刘豫为齐帝,建立起另外一个傀儡政权。赵构看清了金人的本质,给他们称臣求和,他们不准,他们是铁了心要灭大宋,唯有奋起抵抗,还有其他的出路吗?史载:高宗曾谓辅臣:“揆为二圣在远,生灵久罹涂炭,屈己请和。而金复肆侵陵,朕当亲统六军,往临大江,决于一战。”
然而,纵有这样的决心,而实际情况又如何呢?
除了军队积弱之外,国家形势也是每况愈下。
赵构五月登基,我们来看看接下来发生了什么。
七月,“关中贼史斌犯兴州,僭号称帝。”
八月,“胜捷军校陈通作乱于杭州,执帅臣叶梦得,杀漕臣吴昉。”“博州卒宫仪作乱,犯莱州。”
九月,“建州军校张员等作乱,执守臣张动,转运副使毛奎、判官曹仔为所杀。”“军贼赵万入常州,执守臣何衮。”“赵万陷镇江府,守臣赵子崧弃城渡江,保瓜洲。”
十月,“后军将孙琦等作乱,逼左正言卢臣中堕水死。”
十一月,“真定军贼张遇入池州,守臣滕祐弃城遁。”“军贼丁进围寿春府,守臣康允之拒却之。”
十二月,“青州败将王定以兵作乱,杀帅臣曾孝序。”张遇犯江州,接着犯黄州。
建炎二年正月,陕西叛将白常围岷州;张遇焚真州,接着陷镇江府,守臣钱伯言弃城走。
二月,杨华复叛,扰鼎、澧、潭三州;河北贼杨进等诣泽降;赦福州叛卒张员等。
三月,张员等复作乱,拥众突城出;曹成寇贺州清水砦,守臣刘全弃城去。
四月,曹成陷贺州;陈颙围循州,焚龙川县;江西军贼赵进寇瑞昌县。
五月,前军将赵延寿兵叛于吕城镇。延寿犯金坛县,杀知县胡思忠;海州贼王山犯涟水军;秀州卒徐明等作乱
六月,李宏引兵入潭州,执马友,杀之;建州卒叶浓等作乱,寇福州。
从头一年的七月到第二年的六月,每个月都有大的叛乱。匪患强盗,遍布天下,从他爹徽宗时代就开始了。靖康之变后,一些溃兵也加入盗匪之列,盗患匪患如燎原之势,为害乡里。
南宋建国之初,无兵可调,高宗采取李纲建议,招募民兵。“能全一州复一郡者,以为节度防御团练使。”
所谓民兵,实即盗贼,张俊原本就是盗匪出身,连韩世忠、刘光世和岳飞等大将,部众亦多为收编的盗贼,思想家、哲学家、史学家、文学家、美学家王夫之曾感叹:“绍兴诸大帅所用之兵,皆群盗之降者也。”当时由贼而招安,为仕途快捷方式,而将帅亦以招安为功,以至于在民间俚语和童谣中广为流传:“仕途快捷方式无过贼,上将奇谋只是招。”“欲得官,杀人放火受招安。”
自建炎元年到绍兴十年间,天下二十六路,每路总有著名的盗匪数人或十数人,拥众十余万或数十万,劫掠地方,纵横数郡。比如如邵青,三叛三降;又比如李成、曹成、杨幺等,为患数载,朝廷兴动官军数十万剿匪。
朝廷没办法,早在赵构即位之初,就颁布诏令:“募群盗能并灭贼众者官之。”
这也是万不得已之策,但是后遗症很明显。(插画:秦侩)
军人多为盗匪改编而来,如果改造不好,贼性未改,勇于抢掠,怯于作战,就成了一群祸国殃民之徒。当时军卒喜欢去抢妇女当老婆,随军而行,谓之“老少”,即拖家带口,带上老婆娃儿。
更严重的是,假若将帅稍加约束,即群体哗变,甚至杀死上司,攻掠州县。上文中所谓博州卒、建州卒、秀州卒哗变叛乱,就属这一类。
这有点跟解放战争后期相类,国民党在逃离大陆前后,招安土匪,封官许诺,一时之间,将官遍天下。
这样的军队能挡住彪悍的金人吗?
建炎至绍兴初年,宋高宗政府采用了攘外必先安内的策略,全力平定叛兵与盗匪。有意思的是,800多年后,国民党也采取了同样的策略。
那么我们再来看看国家栋梁——所谓中兴四将之张俊、刘光世、韩世忠和岳飞,他们的军队究竟如何呢?
几大主力部队,军纪最差的是张俊军,号称“自在军”,打了胜仗也抢掠,名曰犒赏;打了败仗也抢掠,名曰鼓气。当时官府和军队经商牟利是合法的,张俊就开了一家酒店——太平楼,有一首歌谣讽刺说:“张家寨里没来由,使他花腿抬石头。二圣犹自救不得,行在盖起太平楼。”
“花腿”,是指张俊手下用于修建太平楼的士兵,这些兵士大腿上有刺青,所以被百姓戏称花腿。
张俊还是个好色之徒,他与另外一个大将王渊为抢夺一个妓女,杀害宗室赵叔近,后来又将此妓女转送韩世忠。
刘光世,被百姓戏曰为“长腿将军”,就是跑得比谁都快,加之手下将校不和,剿匪什么的都吃力,还不说跟金军干仗,基本上一触即溃。(岳家将,威风凛凛)
就是这两位主儿,当楚州被围,高宗几次三番下令,要张俊去救援,张俊为一己之私,百般推脱;高宗无奈,只好下令刘光世去救援。刘光世呢,磨磨蹭蹭,高宗发怒了,他才上路,行军跟游山玩水差不多。
一代骁将赵立死不瞑目,时年才37岁。
军队积弱成这样,对于内部盗贼的制服,朝廷尚感吃力,对金人战争,高宗深知不是一朝一夕之事,所以倾向于和谈,能用红包解决的,尽量用红包解决。
就在这个时候,秦桧粉墨登场了。
很少有人知道,秦桧原本是个力主抗金、反对求和的强硬派。靖康元年(公元1126年),金兵南下进攻东京汴梁,当时还在国子监担任学正(掌学规与训导)的秦桧慷慨上书,说金贼贪得无厌,割地给银子是满足不了他们的欲望的,为今之计,只有强军固本,举全国之力抗击金人。朝廷没有理会他的建议,反而派他作为张邦昌的副手去金营议和,秦桧认为“是行专为割地,与臣初议矛盾,失臣本心”,连上三章,坚决推掉这个屈辱的差事。
金人立张邦昌为傀儡皇帝,秦桧坚决不在百官的推举书上签字,还给张邦昌写信,劝他千万不要这么干,“虽兴亡之命在天有数,焉可以一城决废立哉?”
这样一位主战派人物,为什么会摇身一变成为死心塌地的主和派呢?我们先来看一段宋史《奸臣传》的记载:
绍兴八年(公元1138年)十月,一次退朝后,秦桧独自留了下来,对高宗说:“群臣对战与和意见不统一,无法决策,如果陛下决定要议和,就请陛下专门和我讨论,不要让大臣们瞎掺和了。”高宗不假思索就同意了。秦桧又说:“事关国家命运,请陛下考虑三天再作定夺。”过了三天,秦桧又独自留了下来,高宗进一步表明了要议和的决心。秦桧心里还是不踏实,说:“请陛下再考虑三天。”又过了三天,两人再次单独见面,“桧复留身奏事如初,知上意确不移,乃出文字乞决和议,勿许群臣预。”
《奸臣传》是鞭挞秦桧的,这样的记载是不是有点意味深长?(精忠岳飞 黄晓明版岳飞眼神犀利)
秦桧知道,战与和,关乎南宋命运,所以请皇帝冷静思考了六天,确认了高宗的议和之心坚定不移,这才正式写下奏章,请求皇帝确定议和为国家策略,再也不许群臣唱反调。
秦桧为什么会这样顺着皇帝的意思,之前那股子豪气到哪里去了?
这可能与他被金人俘虏了两年有关系,也可能与他回来后仕途波折有关系。当俘虏的经历,个中屈辱,自不必说,至于后来说他与金人勾结,或曰被金人收买成奸细,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八成是以讹传讹罢了。
秦桧回来后,高宗任命他为吏部尚书,第二年被任命为宰相,第三年又把他免了。秦桧或赋闲,或居闲职,直到绍兴七年,张浚全力举荐,秦桧复任知枢密院事,再次出任宰相。
请注意,这个张浚是四川人,不是前面提到的那个甘肃人张俊。四川人张浚可是主战派,他推举秦桧,说明什么?只能说,秦桧在他眼里,是主张北伐收复失地的。
宦海沉浮,冷暖自知,秦桧终于明白了,要想把官做得稳稳当当的,就必须听老大的。
所以,和或者战,最后的决定权在赵构。理当所然,杀岳飞的决定权不在秦桧,也在赵构。此后,有很多主战大臣弹劾、攻击秦桧,高宗是这么回答的:“桧,国之司命。”
司命是什么?即掌管人的生命的神,高宗这样一个评价,谁敢再说什么?所以,“言者遂沮”。
那么,讲和就讲和,为什么要杀岳飞呢?
绍兴年间,宋金共有两次谈判议和。(赵构与秦桧)
第一次是绍兴七年,由金都元帅达懒(这人是金朝的主和派)主动,拟归还徽宗帝后梓宫及河南之地。此是无条件的议和,因金并未要求宋履行甚么义务。至八年六月,金人使者来到临安,暗示和议条件是宋向金称臣。
主战派不干了,朝臣们开始了漫长的辩论。到十月,还没有个结果,于是便有了秦桧请高宗深思六日之事。
绍兴九年(1139年)三月,金兀尤退出东京(开封),金移“行台”于大名,南宋外交大臣(割地使)王伦正式接收东京。
高宗迅速设三路管理:京畿路、河南府路、应天有路,于是黄河以南、淮河以北的江苏、河南之间地盘,复归宋的版图。
这一次谈判和议,可说是南宋的一大成功,不废一兵-卒,而拿回四千里地,即便是朱熹亦认为是巨大的成功,他说,秦桧议和,“不求而得,可谓大恩,盖指河南地。”朱熹还告诫学生们:“此事当记取,恐久后无人知者。”
这次谈判议和还有一个成果,就是归还高宗的父母的尸骨。两边正在交涉商讨日子时,金朝发生政变,主张灭宋的金兀术掌权,绍兴十年(1140年)五月十三日,金兀术四路大军南下,当日攻下东京(开封),十四日,金人陷南京(商丘);十五日,长安沦陷;十六日,金人克洛阳。
三天,仅仅三天,三京沦陷。
南宋不得不迎战,也取得了一些胜利,特别是岳飞将军,前锋直逼黄河以北,袭扰金人后方。这个时候,朝廷突然下令岳飞撤退,连发十二道金牌。不久,朝廷以岳飞不听号令为由下狱杀之。
其实,高宗这个命令不是突然的。金人南侵,遭到顽强抵抗后,金兀术初掌大权,后院也不稳,所以也想见好就收;而高宗呢,也想议和。于是一拍即合,将韩世忠、张俊、岳飞三人升为枢密使,实际上是夺其兵权。那时候朝廷想夺他们的兵权,也不是那么容易的,几乎都上书要求一战到底,收复失地。
诸军统帅拥兵自重,日益骄横跋扈,既不不完全听从朝廷号令,也不互相配合,则是高宗当时不得不认真面对的棘手问题。比如,在绍兴六年十一月,宋军击败伪齐,岳飞奏请“奉处分往江州屯驻”,宰相赵鼎奏道:“此有以见诸将尊奉朝廷。”高宗竟然说:“刘麟败北朕不足喜,而诸将知尊朝廷为可喜也。”可以看出他担心的不是敌人的能否消灭,而是诸将对朝廷的态度。(电视剧《精忠》罗嘉良饰秦桧)
高宗急了,我只是想要我的亲生父母魂归故里,入土为安,你们几爷子要干什么?高宗要杀一儆百。杀谁呢?韩世忠和张俊,都是高宗元帅府时的旧将,资历很深,当然只有拿资历相对较浅的岳飞开刀。
岳飞被诬下狱死,于是无人敢反对和议。杀岳飞者,非秦桧,是高宗。
十二年(1142年)三月,宋金议正式签订,南宋以屈辱换来了和平。金人也很守信用,八月徽宗帝后梓宫及韦太后返抵临安。
皇上自古圣明,臣罪自然当诛。秦桧这个忠实的执行者,当然也不例外。
绍兴25年(公元1155年),秦桧66岁时寿终正寝,高宗给了他一个“忠献”的谥号,意思是说他“忠诚而聪睿”。可到了开禧二年(1206年),主战的宋宁宗赵扩和宰相韩侂胄不仅将秦桧曾获的王爵尽数追夺,还将他的谥号改为“谬丑”。《谥法解》说:“名实不爽曰谬,怙威肆行曰丑。”(《精忠岳飞》中皇帝赵构)
皇上还是那个英明神武的皇上,秦桧却从忠臣变成了奸佞。所谓明君佞臣,奸臣误国,现在很多人还是持这个观点,可叹。
秦桧冤吗?说冤也冤,说不冤也不冤。
客观地讲,岳家军想收复失地,直捣黄龙,是很困难的。岳家军是孤军深入,补给问题怎么解决?
宋时的口粮标准是“人食日二升”,军队自带粮食的极限大约为十天。如绍兴六年冬,岳飞攻打蔡州,“有兵二万人,七分披带,持十日粮”(《金佗续编》卷27)。也就是说,作战军士仅一万四千,后勤就有六千人。
据北宋科学家沈括计算:“人负米六斗,卒自携五日干粮,人饷一卒,一去可十八日,若计复回,只可进九日。二人饷一卒,一去可二十六日,若计复回,只可进十三日。三人饷一卒,一去可三十一日,若计复回,只可进十六日。三人饷一卒,极矣。若兴师十万,辎重三之一,止得驻战之卒七万人,已用三十万人运粮,此外难复加矣。”
沈括还进一步分析:“人负六斗,此以总数率之也。其间队长不负,樵汲减半,所余皆均在各夫,更有死亡疾病者,所负之米又以均之,则人所负常不蒂六斗矣。”
沈括参加过宋夏战争,对后勤问题的研究,应该比较系统和科学的。
由此可见,以岳飞的孤军,单粮草补给问题就无法解决,要完全地收复故地,是很困难的。
宋高宗有没有这个顾虑呢?
熟知军事的岳飞、韩世忠和张俊,难道不知道吗?
惑之。
反过来值得一提的是,宋金第一次和议,双方确定以当时的黄河为界。尽管次年金人毁约,但绍兴十二年,宋金议定以淮河为界,第二年又将西部界线调整至大散关(今陕西宝鸡市西南)及今秦岭以南。
以后虽有局部变动,基本稳定在这条界线。(秦桧的字帖)
【作者简介】洪与,男, 1967年生,汉族,四川苍溪人,大学文化。2014年加入四川省作家协会。中国民族复兴青年文化促进会理事、新华文轩职业作家俱乐部签约作家,曾任四川省作家协会《作家文汇》特邀编辑,四川省作家协会青少年文学导师。因致力于监狱文学创作,被誉为“新监狱文学”领军人物之一。主要作品有长篇小说监狱三部曲:《敌人》《监狱长》《AB门——贪官的后半生》;其他作品有长篇小说《大国相——蜀汉丞相诸葛亮》等。其中《大国相》获得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优秀作品奖,被列为全国农家书屋采购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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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洪与 姚小红 杨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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